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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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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交通广播记者(jìzhě) 李鹏

为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(yīzhōng)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(le)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(huódòng)。

活动(huódòng)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视频,向(xiàng)学生们展示了(le)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(diàndòng)车的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(niánmǎn)16周岁的规定(guīdìng),并从生理和心理角度阐述(chǎnshù)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急反应能力、对(duì)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问答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知识向学生提问,学生们(men)踊跃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(rúhé)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(jiàngdī)事故伤害的(de)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(de)热烈欢迎(rèlièhuānyíng)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的宣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(xíngshìduōyàng),让学生(xuéshēng)们在(zài)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。学生们也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,未满16周岁绝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(xuānchuán)进校园活动,加大对(duì)未成年人骑行(qíxíng)电动车的(de)监管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交通(jiāotōng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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